什么是出口许可证
法律主观:
出口许可证发证机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关怎么填)
出口许可证发证机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关怎么填)
出口许可证的办理方式为首先应当提出申请,之后须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等。不同类型的货物出口需要提交的材料不一样,易制学品的出口,凭《易制学品出口批复单》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法律客观: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各发证机构按照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范围,依照下列规定签发出口许可证:
(一)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凭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以及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下达配额的文件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二)实行配额招标的出口货物,凭发布的中标经营者名单、中标数量、《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或者《配额招标货物转受让证明书》以及中标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如何办理
1、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2、审核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 证人 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3、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4、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费用。 《 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关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若干规定
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是全国出口商品许可证的管理机关,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出口许可证规章,检查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第二条外经贸部依照《外贸法》,确定、调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范围和目录以及发证机关的发证商品范围。第三条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事务局)、驻各地办事处(以下简称特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是外经贸部授权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关,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第四条出口许可证是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凡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本规定免领条款除外),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第五条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一)外经贸部事务局发证范围:
1、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发证目录,签发全国各类进出口企业出口商品许可证;
2、实行单轨制管理的各部门各进出口企业和实行双轨制管理的各部门外贸(工贸)总公司(名单见附件一,下同)自营出口的许可证管理商品。
3、非外贸单位(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下同)出运货物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的项目。
(二)特办发证范围:
1、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发证目录,签发所联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单列市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实行双轨制管理的各部门外贸(工贸)总公司在特办联系地区的子公司的出口商品许可证;
2、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发证目录,签发各部门各类进出口企业在特办联系地区的子公司的出口配额招标商品许可证;
3、签发另有规定单位的出口商品许可证。
(三)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发证范围:
1、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发证目录(另有规定者除外)签发本地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实行双轨制管理的各部门外贸(工贸)总公司在该地的子公司的出口商品许可证,但自治区外经贸厅签发出口商品许可证范围,按外经贸部《关于明确自治区外经贸厅签发进出口许可证权限的通知》(【1995】外经贸管发第673号)执行;
2、地方非外贸单位出运货物需要办理的出口许可证项目。
(四)凡指定发证机关(包括指定特办和主产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发证的商品,全国各类进出口企业一律到指定发证机关办理出口许可证。指定的主产地发证机关应根据本规定拟定所授权商品的发证办法,并报经外经贸部批准后执行。第六条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一般实行“一批一证”制,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
(二)补偿贸易项下出口商品;
(三)大米、大豆、玉米、活猪、活牛、活羊、活家禽、冻牛肉、冻羊肉、冻猪肉、冻乳猪、冻家禽、冻乳鸽、大闸蟹、梭子蟹、栗子、鸭梨、哈蜜瓜、香梨、茶叶、烟花爆竹、卫生纸、抽纱、地毯、原油、成品油、煤炭等二十七条商品。第七条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证面内容;如需更改证面内容,应在有效期内由原发证机关删除原许可证,重新换发出口许可证。第八条出口商品配额当年有效(另有规定者除外),各类进出口企业应于当年十二月十六日前向发证机关申领当年的出口许可证。第九条各发证机关可于当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根据外经贸部下达的下一年度预分出口配额签发下一年度的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发证日期应填为下一年一月一日(不能提前使用出口),并将发证数计入下一年度的发证统计。第十条实行“一批一证”制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在有效期内只能报关使用一次;不实行“一批一证”制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除外),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六个月,可以多次报关使用,但最多不能超过十二次,由海关逐批签注出运数;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不包括转口部分),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作废。第十一条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或未使用完部分,可在有效期内退回原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审核后退回原出口配额并删除原许可证,重新签发许可证。
发证机关是什么
问题一:发证机关是什么? 有许多机关可以发证的!你具体是指发什么证?房产证就是房管局发证、土地证就是国土资源局发证、卫生许可证就是卫生局发证、工商营业执照就是工商局发证等等
问题二:填写发证机关是什么意思? 主要是为你的材料增加依据,可以知道是什么 机构颁发的。
问题三:这个发证机关是什么意思 不是已经明确叫你看了吗:某某市局某某分局
问题四:什么是发证机构 就是颁发证书的机构
问题五:申请时发证机关是什么? 如果你申请是用的,就是的发证机关,以此类推。
问题六:320483的发证机关应该填什么 发证机关就是户口所在地的局xx分局。
你的背面写的很清楚。
以320483开头的是:江苏省武进市户籍人口,发证机关应该就是武进市局XX分局
问题七:驾照的发证机关是什么 发证机关是XX省XX市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和领取是在驾校的。
问题八:企业等级是什么,发证机关是什么 根据标准规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每等又最多可细分为。例如A等可细分为AAA级、AA级和A级。字母数量越多,表示质量信用风险越低。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现有的技术标准,那么,就要降级。
发证机关的定义:具体指、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对外经济贸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其发证机关为省级对处经济贸易厅(委局);另外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所属单位的发证机关为经贸部驻口岸办事处。
问题九:各证照的发证机构是什么? 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代码中心―代码证
税务局―税务登记证
贸工局(经贸局)―外商或港澳台投资批准证书
文化局―文化经营许可证
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问题十:户口簿地址,发证机关各是什么, 户口簿发证机关是地市级公 安 机 关
发证机关师县区级公 安 机 关
进出口许可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申请条件:
一、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二、属于配额管理的商品需获得出口配额
三、属于出口招标管理的商品需获得出口招标配额
经营者申请出口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加盖经营者公章的《中华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二、属于配额管理的,应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出口配额文件原件;
属于招标管理的,应提交下发的中标经营者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原件),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原件;
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原件。
三、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
四、出口商与发货人不一致的,应当提交出口商与委托发货人的《委托协议》正本复印件一份。
五、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网上申请的,领取出口许可证时提交上述材料;书面申请的,申请时提交。
年度内初次申请出口许可证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提交《中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上述材料如有变化,经营者须及时向当地发证机构提交变更后的材料。
一、书面申领:
企业到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录入发证系统-初审-复审-打印许可证-窗口发证。
二、网上申领:
企业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表-初审-复审-打印许可证-窗口发证(企业同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关包括
法律主观:
1、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2、审核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3、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4、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 一、 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费用。
法律客观: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1份,并加盖印章。实行网上申领的,应当认真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机构。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